市局正式印發《建設項目全周期環境要求指南》(以下簡稱《指南》),系統涵蓋從項目立項、設計到建設等關鍵階段的環境保護要求,并對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提出了明確指引,旨在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環境管理,推動綠色可持續發展。
《指南》明確,在項目立項階段,建設單位需依據國家及地方環保法規,開展環境影響初步分析,提交項目建議書時須附環境可行性說明,重點評估項目選址的生態適宜性、資源消耗及污染排放潛在影響。對于可能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項目,必須提前進行專項論證,確保符合生態保護紅線、環境質量底線等約束要求。
在設計階段,《指南》強調將環境保護理念融入工程方案,要求設計單位優先采用節能低碳技術、污染防控工藝及生態修復措施。例如,在建筑設計中需納入雨水收集系統、綠色建材使用比例等指標;工業項目則需明確廢氣、廢水處理設施的設計標準和運行參數。鼓勵應用智能化監控系統,實現環境數據的實時采集與預警。
進入建設階段,《指南》細化施工期環境管理要求,包括揚塵控制、噪聲防治、廢棄物分類處置等具體措施。施工單位須制定專項環境管理計劃,定期開展環保培訓與巡查,并接受第三方環境監理。對于臨時用地,需落實生態恢復方案,減少對周邊土壤、水體的擾動。
《指南》專章規范項目策劃與公關服務,提出建設單位應建立環境信息透明機制,通過公眾聽證會、社區溝通會等形式,及時公開項目環境影響及治理進展。公關服務需注重科學引導輿論,主動回應社會關切,避免因環境問題引發糾紛。市局將配套建立環保信用檔案,將項目各階段環境表現納入企業評價體系,對違規行為實施聯合懲戒。
業界專家表示,該《指南》的出臺填補了建設項目全周期環境管理的制度空白,有助于統一行業標準,提升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意識。下一步,市局將組織專題培訓,推動《指南》落地實施,并聯動發改、規劃等部門,形成跨領域協同監管合力,為城市高質量發展筑牢生態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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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2-20 20:32:41